据“平安天津”的官方微信消息,当前,电动的自行车以其快捷、轻便、经济、环保等优点,已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的交通工具。据了解的天津市已有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200余万辆,在方便百姓出行的同时,电动自行车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偷盗的目标,电动自行车被盗既给群众造成经济的损失,也给百姓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为维护我市的良好稳定的治安秩序,今年以来,全市的各级公安机关围绕电动自行车犯罪打防工作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治理和专项打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警情大幅下降,但此类案件仍时有发生。
临近的年终岁末,在公安机关的加大打击防范力度的同时,广大群众也应了解和掌握一些电动自行车的防盗常识,增强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下面,民警就向您介绍几种电动自行车的防盗常识:
一、购买新车后,请在销售网点及所在区“非机动车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实名制”登记、上牌,并妥善保存好购车发票、收据。车辆一旦被盗,既能对犯罪分子销赃设置障碍,也能为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返还群众被盗车辆提供证据。
二、配备一把防撬、防破坏系数较高的优质合格防盗车锁,并养成随停随锁的习惯,有条件的也可同时在车辆隐蔽位置加装报警装置,报警声对窃贼有震慑作用。
三、请尽量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自己或者熟人、附近商家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这将给窃贼作案增加一定的心理负担,最好还是存放在有人看管的存车处(棚),不能只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可将电动车与地笼、地锁等固定物或不易搬动的物体用锁具连接在一起,如果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就更好了,车辆一旦被盗,可为公安机关增加破案线索和证据,利于追回被盗车辆。
四、停放时尽可能做到车、电分离。电池是电动车最贵的部件,约占整个电动车成本的三分之一,而且电池也具有保值性,即便完全报废的旧电池,其回收价格也相当“诱偷”,所以很多小偷对电池“情有独钟”。因此,有条件的情况下,停放电动车时尽量做到车、电分离,大多数情况下,窃贼不偷没有电池的车。
五、一旦失窃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证据,协助警方打击罪犯,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六、不能贪图便宜,购买手续不全、来路不明的车辆,坚决抵制赃车。知情者应立即报警,勇于揭发检举违法犯罪线索,共同遏制此类违法犯罪的发生。明知是赃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还会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