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份,包先生在乐清电信公司办理了天翼套餐,含通话和宽带包月,月租费169元,至当年11月后,不再使用该号码。在电信的后台数据记录里,证实了2013年11月后无使用记录。他回忆,停用时也没欠多少钱,后来没用了就没继续往这号码充话费,在没有注销此号码的情况下,他直接将其弃用。包先生越想越纳闷,便向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2013年12月,包先生离开乐清回金华老家后,该号码被弃用并停机,该号码所产生的欠费费用是每个月的月租费叠加而来。其间,电信公司工作人员曾经尝试联系包先生,但是因为开办业务时登记的两个联系号码都处于失联状态,短信和电话均无法通知到。今年8月,包先生在金华老家重新办理一个电信手机号后,电信公司将欠费的事情告知他,方才知道欠费这么多。
经调解,欠费停机后,因包先生并未使用电信公司的服务,根据谁使用谁付费原则,电信公司免去该号码无使用记录期间的欠费。但限于公安部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的相关规定,须消费者本人或者代理人持机主身份证原件前来代办。
优质号网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弃用原手机号的情况下,要及时办理停机保号或者号码注销业务,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